长沙高新区明德麓谷学校读物管理工作方案
(一)大力宣传,了解学生课外读物管理要求。
大力宣传,通过家长会、家长群等方式,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《办法》中规定的“十二种情形”不宜读物,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,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,禁止学生阅读。
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《办法》,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,要严把“十二种情形”关,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。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《办法》规定的“方向性、全面性、适宜性、多样性、适度性”原则和“主题鲜明、内容积极、可读性强、启智增慧”的基本标准,从严管理,确保好书进校。
(二)加强排查,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。
学校教务处、总务处联合图书室馆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,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《办法》要求,认真排查图书馆书籍,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,不准借阅。各年级、各班级要认真清查班级图书角的课外读物,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,及时剔除。
(三)强化管理,严禁非法读物进校园。
1.定期检查,规范课外读物入书包。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,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,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。
2.坚持“红线”思维,规范课外读物推荐、征订。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、征订纪律,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行为;严禁引导、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行为;严禁未经同意,组织学生、家长下载各类学习平台、安装APP,或网上学习资料、读物征订的行为。
(四)营造氛围,打造特色书香校园。
促进书香校园建设,组织开展各类“共读”活动。各班要把学生读书作为缔造书香教室的主要内容之一,创造条件便利学生阅读;语文学科组要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,使学生养成爱读书、读好书、善读书的好习惯。